为规范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提升企业风险管理能力,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及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2025年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主体
市财政局。
二、检查对象
全市小额贷款公司。
三、检查方式
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及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具体工作要求,结合年审及分类评级监管实际需要,市财政局对相关小额贷款公司重大事项、高管人员监督管理、内控机制、业务开展、账户使用、财务管理和配合监管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四平市财政局
2025年5月12日
(初审:杜娟 复审:杨玉萍 终审:刘禹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