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积极推进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底前市级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形成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闭环机制。
(一) 实施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及各部门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健全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推进部门和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二) 实施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衔接,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三)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优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及信息公开各环节流程,完善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链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逐步建立健全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办法、政策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办法、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市财政局)
(二)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
1、进一步完善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适应的预算项目设置规范和支出标准体系,推进项目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市财政局、市级各预算部门)
2、自2020年起,各部门着手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并于2021年底前基本构建覆盖主要行业领域的个性指标和标准体系。(市级各预算部门、市财政局)
(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1、自编报2021年预算起,各部门对拟出台的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出具绩效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市级各预算部门)
2、自编报2021年预算起,财政部门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市财政局)
(四)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1、自编报2021年预算起,各部门要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加大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绩效目标审核力度。(市级各预算部门)
2、自编报2021年预算起,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绩效目标审核力度,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切实改变“先有资金、后有项目,先有项目、后有目标”的现象。(市财政局)
3、自批复2021年预算起,财政部门同步批复下达绩效目标,各部门批复下达所属单位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中项目内容发生变化涉及绩效目标变动的,应同步调整。(市财政局、市级各预算部门)
(五) 实行绩效运行与预算执行双监控。
1、自2021年起,各部门建立本部门绩效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定期监控机制。(市级各预算部门)
2、自2021年起,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绩效跟踪。(市财政局、市级各预算部门)
(六) 全面开展绩效评价。
1、2020年底前,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面”的原则,对部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进行试点,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改革,并于2021年底前实现市级部门全覆盖。(市财政局、市级各预算部门)
2、自2021年起,各部门年初对上年度政策、项目实施绩效自评,将自评结果报送市级财政部门,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市级各预算部门)
(七)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1、2021年底前,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通报机制,全面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市财政局、市级各预算部门)
2、2021年底前,各部门建立本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整改机制。(市级各预算部门)
(八) 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
1、自编制2021年预算和2020年决算起,将重大政策、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通过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同步向社会公开。(市财政局、市级各预算部门)
2、自编制2021年预算和2020年决算起,逐步在部门预决算中公开重点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市级各预算部门)
(九) 强化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自2021年起,市级财政部门对本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市财政局)
(十)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
2021年底前,实现与省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对接,促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基础信息、业务财务、资产管理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市财政局)
(十一)加大培训力度。
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在开展常规业务培训的基础上,聘请行业专家开设专题讲座,采取集中培训、分期实训、以会代训等方式,以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改革形势、操作方法、典型案例等为主要内容,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实施培训。逐步提升部门绩效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促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市财政局、市级各预算部门)
三、工作要求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事关财政资源配置方式的优化和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变,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财政改革的重点工作。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强弱项、补短板,对照本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明确部门内部绩效目标设置、审核、监控和评价的责任分工,加强内部财务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持之以恒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总体目标。
相关链接:关于《四平市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 (2020-2021年)》政策解读http://cz.siping.gov.cn/zcfg1/zcjd/202005/t20200522_371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