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国资〔2025〕235号
关于房屋出租请示的批复
四平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
你单位《关于房屋出租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规定》,同意你单位将闲置的座落在英雄大路2220号样机综合楼1个门市,账面原值 15,091.00元,面积27平方米,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评估价格进行公开招租。出租资产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系统,出租收入上缴国库。
此复
四平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初审:董月 复审:李鹏宇 终审:刘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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