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税联〔2025〕115号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获得我市2025年度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组织名单及有效期予以公布。
附件:四平市2025年度获得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组织名单
四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
2025年5月7日
(初审:刘海波 复审:孙朕 终审:刘禹希)
C:\fakepath\附件 四平市2025年度获得市级非营利组织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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