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财政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四平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财政执法监督,维护财经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我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5年我局行政检查4次,无因作出执法决定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决定在规定时限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全面落实执行《吉林省财政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有效防止过罚不相适应、重责轻罚、轻责重罚现象发生。全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践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并利用“一案三书”工作机制,通过不予、从轻、减轻处罚决定书,行政建议书和相对人信用承诺书推动执法“四张清单”的应用执法实践。
(二)加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重点执法科室全员持证。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以“考试关”“申领关”“管理关”作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关键节点,确保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应训尽训、应考尽考,并在规定时限内学习完成率达到100%,考试通过率100%。同时,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2025年开展“财政系统干部财会业务能力培训”和“吉林省第六届会计知识大赛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财政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财政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三)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不断提升财政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通过制定检查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杜绝任性执法。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科学规范抽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切实做到抽查工作公平公正、全面有效。
(四)提升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规范财经秩序,切实发挥会计监督在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的作用。一是加强财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对假账、错账的查处打击力度,加快会计电算化和会计网络建设,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实现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能够体现财政管理特色的监督检查,坚持以检查促管理,以检查促改革,以检查促预防。三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检查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对监督干部综合素质的教育培训,保证监督干部懂财政业务知识、法律知识、信息化知识、经济学知识。
(五)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我局联合市司法局在本部门内部开展财政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处专家结合司法监督实践,针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业指导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要求各执法科室以此次评审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也规范了财政行政执法的具体操作流程。
三、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局党委书记亲自部署,成立四平市财政局规范涉企执法沟通领导小组,制订《四平市财政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推进有力、落实有效。完善一系列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水平,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对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明确涉企行政检查的主体资格与职责范围,编制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检查事项、依据等内容。严格规范检查程序与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制定检查流程,切实规避程序违法风险。结合我局涉企执法项目情况切实开展自查自纠,以“防微杜渐、长治长效”为目标,持续巩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动成果和自查结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执法管理与监督
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严格履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明确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及内容,依法依规加强财政事项的监督检查,全面加强常态化财会监督,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提高日常执法监管的精准度和执法效率。
(二)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进一步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开展工作的能力。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加深对规范执法重要性的认识。
(三)强化基础保障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选拔整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财政法治工作岗位,健全法治机构配制,配强工作力量。
(四)加强部门协作
持续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常态化协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审机制,以高质量执法工作助力法治财政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五)完善制度规范执法操作
不断完善执法相关制度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检查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建立健全执法案卷管理等配套制度,加强案卷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
(六)持续优化涉企执法环境
严格控制涉企检查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同时,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局门户网站等渠道载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平市财政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