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会〔2025〕74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部门),各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1号)文件要求以及吉林省财政厅的有关工作部署,现将四平市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
各填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精准编制本单位《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各部门要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编制并报送《2024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二、编报方式
四平市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继续采用网络版方式报送。各填报单位需登录统一报表系统(吉林)(http://111.26.53.76:9797/)进行填报,单位用户名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面加上@NKBG,初始密码与用户名相同,如忘记密码,可联系主管部门或四平市财政局会计科或在线客服重置密码。
三、报送时间及格式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编报的内控报告统一报送至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请直接报送至四平市财政局会计科;各行政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要于4月22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审核、汇总和上报,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封面扫描件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将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正文和附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2025年4月25日前报送至市财政局会计科(5楼)(联系人:刘思彤,联系电话:0434-3215272)。
四、服务支持
如需指导,请各部门、各单位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中,下载查阅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等编报资料,也可在统一报表系统“下载中心”栏目查看。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市直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
(2)提升审核质效。各填报单位对本单位填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各级汇总单位对本级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全面反映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同时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报送数据必须确保与决算和资产数据一致。
(3)重视报告质量。各汇总单位要认真总结内部控制工作的总体情况,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做到报告内容全面详实,表述清晰准确,有数据支撑,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四平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四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印发
(初审:赵辉 复审:耿忠立 终审:孙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