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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四平市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来源:四平市财政局  2026-04-22

  为规范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提升企业风险管理能力,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吉林省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2026年度现场检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主体 

  市财政局、县(市、区)财政局 

  二、检查对象 

  全市小额贷款公司。 

  三、检查频次 

  参照《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及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分类评级结果,原则上年度现场检查频次不超过每季度一次。 

  三、检查结果应用 

  现场检查结果按照《吉林省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办法》有关要求予以公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依规采取对应监管措施。 

    

  四平市财政局

  2026年4月16日

(初审:杜娟  复审:杨玉萍  终审:刘禹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