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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来源:四平市财政局  2024-11-19

 
四平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层级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执法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标准 是否属于综合行政执法领域 备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
法规
部门规章 政府规章
1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行政许可 市级、县级 四平市财政局 税政法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24年6月28日予以第三次修改)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年2月16日财政部令第80号,2019年3月14号财政部令第98号予以修改)   法人、
其他组织
20日 不收费  
2 一般增值税退税初审 行政确认 市级、县级 四平市财政局 税政法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1.财政部吉林监管局《关于印发<财政部吉林监管局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财吉监﹝2022﹞104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一般增值税退税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监〔2003〕110号)
  法人、
其他组织
20日 不收费  
3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行政裁决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四平市财政局 市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   1.《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法人、
其他组织
30日 不收费  
4 对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四平市财政局 监督评价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24年6月28日予以第三次修改)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       法人、
其他组织
90日 不收费  
5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四平市财政局 监督评价局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       法人、
其他组织
90日 不收费  
6 政府采购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及采购外国货物、工程、服务审批 其他行政职权 省级、市级 四平市财政局 市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8号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正)         法人、
其他组织
20日 不收费  
7 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其他行政职权 省级、市级、县级 四平市财政局 国库科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1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
  机关、事业单位 20日 不收费  
8 交易场所清理整顿 其他行政职权 省级、市级 四平市财政局 地方金融监管科       1.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纪要>的通知》(清整联办〔2017〕30号)
2.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清整联办〔2017〕31号)
1.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
3.省政府印发《吉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吉政令第248号)
4.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细则(试行)》(吉政办发[2016]69号)
法人、
其他组织
90日 不收费  

 
 
(初审:刘海波  复审:耿忠立  终审:孙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