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国资〔2024〕319号
四平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四平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你单位《关于房屋出租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规定》,同意你单位将二次流拍的座落在烈士陵园西北角闲置的庭院面积592.2平方米、房屋面积344.71平方米,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评估价格进行公开招租。原公开招租年租金2.39万元,由于二次流拍,三次竞拍租金下调到年租金1.9359万元。出租资产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系统,出租收入上缴国库,出租收入缴款书复印件报送国资中心资产科。
此复
四平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初审:何薇 复审:李鹏宇 终审:孙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