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国资〔2024〕307号
四平市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台:
你单位《关于房屋出租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规定》,同意你单位将申报的座落在铁西区南仁兴街1765号房屋,账面原值2,772,150.8元,其中两个房间(各40平方米),共计80平方米,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评估价格进行公开招租。出租资产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出租收入上缴国库,出租收入缴款书复印件报送国资中心资产科。
此复
四平市财政局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初审:魏琪
复审:李鹏宇
终审:孙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