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国资〔2023〕181号
四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你单位《关于拍卖车辆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规定》,同意你单位将申报的2辆综合执法车辆按评估价格公开拍卖处置。(1)红旗轿车车牌号:吉C-3D52F;注册登记日期:2010年;账面原值:140,351.00元;发动机号:80219423(2)东风小型客车车牌号:吉C-UH332;注册登记日期:2016年;账面原值:42,731.28元;发动机号:16039187。资产处置后按账面原值调整固定资产账目,如有残值收入,按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国库,并及时作账务处理。
此复。
四平市财政局
2023年5月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