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财政局 2023-04-03
来源:四平市财政局
关于房屋出租的批复
四财国资〔2023〕114号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房屋出租的函》已收悉。根据《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同意你单位将坐落在四平市铁西区新华大街东侧、人民路南侧的闲置房屋(建筑面积:80平方米,账面原值:65,000.00元)评估后,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租。出租收入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此复。
四平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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