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国资〔2021〕303号
四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请市财政局对流拍车辆再处置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将6台车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在第二次拍卖价格基础上,下浮15%进行第三次竞拍。在资产处置后按账面原值调整固定资产账目,拍卖收入及时上缴财政。
此复。
四平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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