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社指〔2020〕115号
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18〕686号)、《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20〕649号)精神,经测算,现下达你区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673万元,用于支持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此项资金收入执行中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上述补助资金核定包括吉财社指〔2019〕1237号文件提前下达部分,请各区财政、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同时,相关绩效表及绩效具体要求由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另行印发,省卫生健康委与省财政厅将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2020年计划生育项目中央、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分配总表
2.2020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中央、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0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中央、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4.2020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省提标)中央、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5.2020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中央、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平市财政局 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