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社指〔2020〕116号
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吉财社指〔2020〕653号)精神,现下达你区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47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用于你区支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开展艾滋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工作。此项资金收入执行中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0卫生健康”,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上述补助资金核定已扣除吉财社指〔2019〕1242号文件提前下达部分。各区在保证完成省卫生健康委核定的工作任务基础上,可统筹安排使用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要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相关绩效表及绩效具体要求由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另行印发,省财政厅与省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资金分配总表
2.2020年艾滋病防治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0年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平市财政局 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