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社指〔2020〕15号
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20〕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下达你区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55万元。该项资金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上述资金核定已扣除了吉财社指[2019]1240号文件提前下达部分,按规定统筹用于开展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中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中新增的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应对疫情防控工作,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使用用途。
请你区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平市财政局 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