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30  责任编辑:四平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四财社指〔2020〕212号 

    

    

各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吉财社指〔2020〕1187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75万元。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依据全省义务兵人数和补助标准,此次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发放2019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所需资金。此项指标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805 义务兵优待”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请你区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资金分配表

    

    

    

 四平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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