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社指〔2018〕169号
各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 生活补助及医疗保障补助经费的通知》(吉财社指〔2018〕68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58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8万元。
一、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
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主要用于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各地要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统筹使用省补助资金,确保优抚对象及老党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按时发放。此项指标收入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分类列“20808 抚恤”科目下相关的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此次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帮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补助和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所需资金。此项指标收入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三、相关要求
请各区参照补助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填报《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在收到补助资金30日内报市财政局、民政局备案。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区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平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