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社指〔2018〕118号
各区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18〕698号)精神,经研究,现核定你区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046万元,扣除提前下达3116万元,本次下达-70万元(详见附表)。执行中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上述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另行印发。各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足额安排拨付本级负担的资金,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同时,你区要按照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规定,参照《省级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科学合理填报《省级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5),在收到补助资金30日内报市卫生计生委和市财政局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实现。财政部门与卫生计生部门将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资金分配表
四平市财政局 四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