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30  责任编辑:四平市财政局宣     

 

现将四平市2020年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4日)。

  投诉监督单位:四平市财政局农业科 

  投诉监督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2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4-326830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spsnyk@163.com  

四财农指〔2021〕57号

相关区财政局: 

  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拨付2021年中央、省、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函》(四乡振函〔2021〕1号)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1〕276号)、《关于预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1〕278号)文件精神,现拨付你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43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16万元、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详情见附件)。   

  执行中,中央、省级资金收入列“1100231扶贫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1305扶贫”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市本级资金收入列“1030146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1208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平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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