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社指〔2021〕44号
各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残疾人事业发展(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21〕16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补助资金178万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55号)明确的补贴人员范围和补贴标准,统筹使用省、市、区安排的补助资金,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为准确反映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的实际情况,各区从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盘活其他存量资金安排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要在年初预算安排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按规定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政府收支分类“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科目,以后年度如科目代码调整,按调整后科目代码填列。
三、上述资金执行中收入列2021年政府预算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四、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填报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附件2),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各区要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随意改变和扩大支出范围,对各区自行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范围形成的资金缺口,省、市不予补助。
附件: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分配表
2.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四平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