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教指〔2017〕74号
铁东、铁西、辽河垦区财政局:
按照《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17]451号),现下达你区2017年第二批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补助资金26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59万元,此项指标列2017年有关预算科目,其中:收入列1100221“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经济分类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市级配套资金61万元(从2017年教育费附加中支付),支出列“20509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相关科目,具体分配数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范围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各区辖区所属的农村(乡镇及以下)义务教育学校。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6]19号)要求,我省从2016年起,建立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所需资金由省和市按5:5比例分担,市与所属区按5:5比例分担。
三、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校舍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校舍维修改造的质量。
四、各区政府为校舍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区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对学校校舍状况进行认真排查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做好校舍维修改造规划,将最急需维修改造的项目学校上报备案。项目要落实到具体的校舍和附属设施个体(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五、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合理使用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浪费资金等行为,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或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造成校舍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各区财政要会同教育部门于2017年7月17日前,将校舍维修改造项目预算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附件:下达2017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