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提高标准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11  责任编辑:教科文科     

 

四财教指〔2016185     

 

 

铁东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提高标准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16]1335号),对少数民族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按普通学校的2倍核定,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省、市和区按6:2:2比例分担。现提前下达你区2017年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提高标准补助资金79.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9.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0万元(从2017年教育费附加中支付)。此项指标列2017年有关预算科目,其中:收入列“1100221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待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区要严格按照提前下达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你区要按规定比例足额落实应承担的资金,加强对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学校的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

    附件:提前下达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学校公用经费提高标准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平市财政局

                               201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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