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农指[2017]95号
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相关区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意见,依据(吉财农指[2017]541号)《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文件,现下达你区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万元,请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执行中列入“21305扶贫”的相关科目。
四平市财政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