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农指(2017)94号
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
相关区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意见,依据(吉财农指[2017]179号)《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文件,现下达你区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万元,请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执行中列入“21305扶贫”的相关科目。
四平市财政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