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
根据贵处的回复,本人再次去区人社局,答复:“拿掉不是我们拿的,财政局拿掉我们管不了。”特将此情况汇报于贵处。并咨询区人社局不受理财政局违反国家规定的投诉怎么办?
附:《铁东区财政局违反国家规定拿掉部分养老金》投诉
根据国家及省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文件规定:“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
可是于今年四月起市社保局代发退休金时却未能保持现有待遇而少了一部分,对此走访了市社保局告知:此部分养老金按省文件规定应由原养老金发放的渠道(财政)发放。
本人原养老金发放的渠道是区财政,走访区财政答复:拿掉。
区财政“拿掉”行为,违反了国家和省的“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的规定。
因此投诉:
要求区财政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的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麻烦了,谢谢!
投诉人罗守智2019/11/ 9 11、 12
领导回复:2019-11-12
您好!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此问题请向铁东区政府反映。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四平市财政局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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