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农便字(2023)501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专项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四乡振函〔2023〕3号)资金分配方案,经我科审核,现从四财预〔2023〕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拨付你县(市)区市2023年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详情见附件)。
执行中,预算功能科目“2120814 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入“39999其他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9999 其他支出”。
请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四平市财政局
2023年2月6日
现将四平市2023年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6日)。
投诉监督单位:四平市财政局
投诉监督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2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4-3268300
衔接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spsny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