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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财政局   2023-02-07   来源:四平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四财农指〔2023〕21号 

相关区财政局: 

  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专项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四乡振函〔2023〕3号)资金分配方案,经我科审核,现从四财预〔2023〕00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中下达你区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0万元(详情见附件)。   

  执行中,收入列“1100408城乡社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120814 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平市财政局 

  2023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现将四平市2023年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326日至2023216日)。

  投诉监督单位:四平市财政局

  投诉监督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2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4-3268300

  衔接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spsn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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