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吉林省四平市2020年扶贫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6日)
投诉监督单位:四平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投诉监督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2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4-3268303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1160505054@qq.com
四财社指〔2020〕76号
各区财政局:
根据四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拨付60周岁以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贴的复函》(四扶办[2020]14号)分配意见,现从《关于发放60周岁以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贴的通知》(吉财社指[2020]340号)文件中下达你区扶贫资金3.9万元,专项用于60周岁以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贴资金。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30306 救济费”;市县收入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分别列“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等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请你地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工作。对在年度执行中增加的符合条件人员所需补助资金,由你地财政先行垫付。按照吉扶办联〔2020〕13号文件要求,请各地扶贫部门统筹协调人社、社保部门做好信息共享及数据比对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提供给财政部门。
财政、扶贫、社保等部门应严格按规定使用,要加强对60周岁以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不得向救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四平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