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农〔2018〕72号
市发改委、市脱贫办、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省政府党组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细化方案》要求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督查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7〕41号),为进一步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现将2018年1月份各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通报如下: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来源情况
2017年全市共收到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43万元。其中,辽河农垦管理区825万元、铁东区191.2万元、铁西区71.8万元、新开区90万元、市本级65万元。
截至2018年1月末,全市共收到上级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6万元。其中,市本级144万元、铁东区81万元、铁西区96万元、辽垦区528万元、新开区32万元、红开区40万元、二龙湖25万元。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18年1月末,全市共拨付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43万元。其中,辽河农垦管理区825万元、铁东区191.2万元、铁西区71.8万元、新开区90万元、市本级65万元。
截至2018年1月末,全市共拨付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万元。其中,铁东区79万元,二龙湖1万元。
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2018年1月末,结存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0。
截至2018年1月末,结存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66万元。其中,市本级144万元、铁东区2万元、铁西区96万元、辽垦区528万元、新开区32万元、红开区40万元、二龙湖24万元。
四、支出进度
(一)2016年安排资金的支出情况
2017年全市各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为100 %。
2018年全市各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为8.46%,其中:铁东区支出进度为97.53%;二龙湖支出进度为4%,市本级、铁西区、辽垦区、新开区、红开区支出进度均为0。
五、有关要求
根据省财政厅1月26日召开的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督察视频会议精神,现要求各相关区财政局:
(一)及时与各区扶贫办沟通,与主管领导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利用冬歇期间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督促相关部门及早谋划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按上一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规模120%做准备。
(三)对于2018年提前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积极主动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督促其立即安排实施项目,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落实到相关扶贫项目,3月份以前要将提前下达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落实到扶贫项目。
(四)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跟进工作,及时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
(五)积极配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督察工作。2018年省财政厅与省扶贫办将于一、四、七、十月份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联合督察,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项目开工、项目施工进度、资金精准使用等方面工作进行督察。
四平市财政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