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行政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6〕418号)要求,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主体和对象
四平市财政局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决定抽取四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四平市总工会、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和四平市宏泰交通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重点
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读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推动各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其中,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还要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三、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26年9月末结束。此次检查的重点是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遇重大问题也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财经纪律整治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按时高效完成既定检查任务。保证监督检查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围绕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尺度是否统一等方面,审理论证检查发现问题并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必要时,追溯以往年度、延伸检查范围。要严格落实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例公开曝光力度。
(三)严守工作纪律。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全体检查人员要履职尽责、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财会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四平市财政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