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社指〔2025〕206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社指〔2025〕1003号),按照市卫健委《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建议的说明》(四卫字〔2025〕67号),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区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61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290万元,省级配套1328万元(含免费婚检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该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要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各区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结合本区资金安排情况,足额安排本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中共吉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平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初审:刘海波 复审:耿忠立 终审:刘禹希)
C:\fakepath\(指206_)关于下达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吉财社指(2025)1003号 4618万元.doc
C:\fakepath\(指206_)关于下达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吉财社指(2025)1003号 4618万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