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社指〔2025〕205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计划生育
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社指〔2025〕1004号),按照市卫健委《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分配意见》(四卫函〔2025〕16号),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区2026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316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94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217万元,用于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相关工作待。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结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该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要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该部分资金由你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规模后纳入惠民惠农资金管理范围,你区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分解相关指标时,要在“是否惠民惠农监管资金”选项中勾选“是”,补贴资金接入惠民惠农资金监管平台支付到个人或主体。
四、各区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足额安排本级配套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中共吉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四平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9日
(初审:刘海波 复审:耿忠立 终审:刘禹希)
C:\fakepath\(指205_)关于下达2026年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25)1004号3164万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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