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的申报工作要点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是旅居康养方向。支持具备养老服务能力的旅居康养
机构、温泉疗养机构改扩建及设备购置。
二是老年保健品方向。支持以人参、鹿茸等道地药材为
原料,生产适合老年群体需求的保健食品、特医食品、药品、化妆品、抗衰产品等产业项目改扩建及设备购置。
三是老年用品方向。根据国家《老年用品推广目录》,
支持适老化家居产品、老年日用辅助产品、老年健康促进产品、养老照护产品、适老化环境改善产品、老年服装服饰制造等产业项目改扩建及设备购置。
四是民办养老机构方向。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及
设备购置。
五是经请示省委省政府审定同意的银发经济领域重大
项目、重要事项。
二、支持方式
本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以贷款贴息、直接补助为主。项目单位可自行选择一种方式申请资金,每个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内最多支持一个项目。
贷款贴息按照实际贷款利率(实际贷款利率高于LPR利率的,以LPR利率为标准)给予100%贴息,每个项目贴息规模不超过最高支持额度上限,贴息期不超过三年。贴息采用“先付后贴”方式,对因企业逾期等原因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不予支持。直接补助资金不得用于申报单位自身的人员经费、运转经费等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项目建设支出。
三、支持标准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总投资30%。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总投资80%。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单个项目实行支持比例和最高限额双限控制,超出部分不纳入支持范围。
旅居康养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老年保健品、老年用品产业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民办养老机构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优先支持老年人口集中、银发经济基础好的地区,优先支持示范性、普惠性银发经济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法人组织结构规范,规章制度健全。企业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经营、信用劣迹。
(三)项目前期手续完善,经属地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
(四)产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支持方向,符合相关规划。一是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需已获得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项目落地时间为2021年12月以后,项目申报时应完成投资额的30%以上。二是申请直接补助的单位,对于在建项目,项目完成进度应未达到80%,企业项目仅支持已开工项目,投资额应完成总投资额的10%以上,并已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率应达到20%以上。对于新建项目,政府投资类项目需完成初设批复。
请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企业联系本领域行管部门或属地发改局申报。
(初审:刘海波 复审:耿忠立 终审:刘禹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