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会计监督检查的整改通知
四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四财监〔2025〕179号),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于2025年7月开始对你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已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向你单位进行了反馈,你单位未有异议。现就你单位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应缴未缴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9,136.01元。
违反规定:不符合《四平市市直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管理办法》(四财预〔2018〕521号)第十二条:“年度预算执行后,市级部门应及时与财政局就预算指标、资金支出、预算科目等情况进行核对。市级部门应在3月31日前完成对结余资金的清理并将清理情况区分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和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报财政局,财政局收到市级部门报送的结余资金清理情况后,应及时发文收回结余资金”的规定。
二、整改决定
根据《四平市市直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管理办法》(四财预〔2018〕521号)第十七条:“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工作,全面清理本单位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对历史遗留的呆死账经核查确认后按程序申报”。责令该单位在11月份将结余资金上缴市财政。
以上整改意见请认真执行,并于接此通知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市财政局监督评价局。
联 系 人:市财政局监督评价局 于方博
联系电话:3268228 18844063098
四平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9日 (初审:孙云 复审:孙朕 终审:刘禹希) C:\fakepath\124四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整改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