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孤榆村委员会
2025年会计监督检查的整改通知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孤榆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四财监〔2025〕179号),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于2025年7月开始对你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已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向你单位进行了反馈,你单位未有异议。现就你单位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截止2024年末应收未收以前年度外地承包费金额39,943.19元。
违反规定:不符合《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的第二十八条(三):“加强资源性资产发包经营监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组织力量,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对资源性资产发包经营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资源性资产发包经营合法合规。”的相关规定。
二、整改决定
根据《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承包方违反规定,不及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的(依照有关规定减、免、缓收的除外),发包方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发包方可以按其所欠的承包费数额,确定收回承包地(留足口粮田)的数量和年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责令你单位在年底前完成对应收未收以前年度外地承包费催收。
以上整改意见请认真执行,并于接此通知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市财政局监督评价局。
联 系 人:市财政局监督评价局 于方博
联系电话:3268228 18844063098
(初审:孙云 复审:孙朕 终审:刘禹希) C:\fakepath\123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孤榆村委员会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整改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