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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财政局   2025-01-10   来源:四平市财政局
四平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四财法〔2025〕2号 

市政府并市委: 

  2024年,四平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财为政服务”理念,坚持把法治财政作为贯穿财政工作的主线,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规范执法行为、注重行政监督、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依法理财进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现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要求,将四平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四平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健全党领导财政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局党组带头弘扬学法用法“主旋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开展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在学懂弄通基础上做实,用法治思想、法治思维当家理财,把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具体工作紧密结合,把依法行政、依法检查等工作抓实落地,加强财政系统法治建设,促进财政各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二)保障法治建设有序开展。 

  加强同省财政厅沟通,全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2024年争取司法行政及戒毒部门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462万元。克服财政收入下降、库款紧张的困难,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单位用款需求,及时足额拨付,确保专项资金发挥作用。 

  (三)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财政监督是政府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全市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维护全市财经纪律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以及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2024年开展了乡村振兴领域惠农惠民补贴资金集中整治工作、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违规公务接待的检查工作、2023年度账表一致性以及预决算公开情况核查工作。各单位经全面自查以及复查未发现重大违规问题。通过各项检查工作各单位进一步完善会计基础工作,扩大了财政监督的影响,完善了政府内部的财政监督。

  (四)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 

  连续多年聘用吉林省公捷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团,为局领导班子决策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为执法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配合我局做好财政法律宣传工作。涉及的行政执法案件都请法律顾问团律师作法律合法性审查,严谨提出法律建议,避免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产生。确保执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依据正确、处罚幅度自由裁量权使用适当。真正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做到依法、依规,开展财政工作。 

  (五)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四平市财政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对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决定内容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法制审核。 

  (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四平市财政局参照省财政部门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废止、备案工作中积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对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法定权限、法定程序逐项推进,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合规,同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发布和定期清理,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2024年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件,清理结果通过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 

  (七)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执行《吉林省财政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有效防止过罚不相适应、重责轻罚、轻责重罚现象发生。二是全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规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践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并利用“一案三书”工作机制,通过不予、从轻、减轻处罚决定书,行政建议书和相对人信用承诺书推动执法“四张清单”的应用执法实践。三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决定公示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相关科室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对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行政检查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以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为抓手,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关”“申领关”“管理关”作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关键节点,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证件规范使用,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提升培训规范化水平。按照《四平市2024年度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工作方案》(四司执监字〔2024〕2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培训工作,确保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应训尽训、应考尽考。在规定时限内提前完成学习时长,学习完成率达到100%,考试通过率100%。三是开展专业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学习,重点学习了与日常工作中联系密切的《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法》以及财政监督检查等相关业务知识。为财政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专业素质,进而提升了财政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九)开展“八五”普法工作。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围绕新出台、新修订的财税法律法规、与民生改善密切相关的财税政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年度内认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向社会公众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弘扬财政法治精神。通过开展财政重点法律、规范的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对有关法律、规范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研究开展有特色的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干部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由于财政业务贯穿全年,各科室日常业务工作较为繁忙,干部法治相关理论学习时间还相对较少,对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等制度,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事业发展,应对财政领域风险的能力,促进财政法治建设效能整体提升。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积极落实中央、省、市202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2025年度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财政干部理论学习。坚持和完善局党组和班子集体学法、财政干部日常学法等制度,结合财政实际,进一步增强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意识,强化财政干部法治观念,把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是继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紧紧围绕行政执法要点工作,严格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深化“双随机、一公开”财政监管,常态化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文明执法,确保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到“执证上岗、亮证执法。” 

  三是提高普法宣传质量。围绕财政发展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增强信息敏感性,从上级工作部署、新的政策法规、财政业务、调研重点、社情民意等方面拓展信息来源。着眼于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服务性、有效性,不断提高财政普法宣传质量。 

  四平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日

(初审:刘海波 复审:耿忠立 终审:孙朕)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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