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权和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经个人报名、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委会评审,确定拟通过人员,现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联系电话:3261655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拟评审级别 |
1 |
王 月 |
四平市债务管理服务中心 |
中级 |
2 |
刘敬烈 |
四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正高级 |
3 |
杨晓东 |
四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副高级 |
4 |
闫庆海 |
四平市财政票据管理中心 |
正高级(受聘) |
5 |
刘大吉 |
四平市财政信息中心 |
副高级(受聘) |
6 |
陈国策 |
四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中级(受聘) |
四平市财政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