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社指〔2024〕68号
各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吉财社指〔2024〕28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3628万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达资金,执行中收入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20807款“就业补助”科目,并按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各区要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同时,要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平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