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采购〔2024〕26号
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提高信息化产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将省财政厅《关于信息化产品采购落实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信息化产品采购落实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吉财采购〔2024〕37号)
四平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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