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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财政局   2024-04-19   来源:四平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分)的通知

四财农指〔2024〕29号 

各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分)的通知》(吉财村指[2023]1013号)和四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4年度四平市本直两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任务落实的回复函》,现下达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分)资金259万元(其中:铁东区189万元、铁西区70万元)。此项资金指标收入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1100408城乡社区”,支出功能科目列政府性基金预算中“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你区根据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同时,要切实规范资金使用,加强绩效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分)明细表     

  附件:2.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分)绩效目标表 

  四平市财政局 

  2024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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