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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财政局   2023-10-20   来源:四平市财政局
四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证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四财采购〔2023〕397号

各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摸清各类保证金收取情况的底数,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按照四平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对照国办督查调研发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四政督字〔2023〕216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保证金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2023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及达到退还标准仍未退还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 

  (一)自查。各代理机构于10月17日前对本单位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逐一自查,排查各类保证金收取以及退还情况。 

  (二)抽查。市财政局将结合单位自查情况,于10月18日至20日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三、有关要求  

  各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对发现存在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情况的,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代理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杜绝走过场现象,切实保障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四平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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