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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财政局   2023-09-20   来源:四平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的通知

四财社指〔2023〕124号 

各区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吉财社指〔2023〕617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4.1万元,主要用于你区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此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0卫生健康”,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根据四平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要求,各区在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的前提下,可统筹安排使用补助资金,继续用于改革前围绕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的相关项目。你区要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具体工作任务由省卫健委另行印发。省财政厅与省卫健委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分配表 

   

  四平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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