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监〔2023〕257号
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3〕533号)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为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推动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四平市财政局决定对四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四平市妇女联合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平市委员会、四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中共四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四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四平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四平市科学技术协会共计8家单位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核算、“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情况。
二、检查时限及时间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遇重大问题也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23年9月末结束。
三、检查方式方法
此次检查由四平市财政局监督评价局组织实施,检查工作采取查阅文件、调取账目、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四、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履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对检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按时高效完成既定检查任务。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保证监督检查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依法监督,规范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全面实行查前和查后公示,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进一步提高检查工作实效。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防范行政风险、法律风险,不断强化财会监督执法权威。
(三)提高水平,严肃纪律。注重改进和完善检查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检查水平。紧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易发领域,借助信息化手段,精准有效选取检查对象、发现问题线索。参检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遵守《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四)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加强与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通报检查名单、共享检查结果,形成监管合力,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检查发现问题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切实提高检查成效。
四平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