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监〔2023〕126号
四平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四财监〔2022〕319号),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于2022年11月开始对你局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已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向你单位进行了反馈,你单位未有异议。现就你单位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购买固定资产未经审批。具体如下:2021年10月购买2台碎纸机2300元,2021年10月购买影音设备等10600元.共计12,900.00元。
违反规定:不符合四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四财国资[2020]202号)中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配置资产应当按规定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按程序报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科审核。”的规定。
二、整改决定
责令单位改正,加强对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流程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以上整改意见请认真执行,并于接此通知后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市财政局监督评价局。
联 系 人:市财政局监督评价局 贺久桐
联系电话:3268228 17767732547
四平市财政局
2023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