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
信息报送    站群导航      登录        注册   
关闭

市直

区(县)

双辽市人民政府 梨树县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首页>>财政信息>>通知公告

四平市财政局   2023-04-04   来源:四平市财政局
关于四平市商务局2022年会计监督检查的整改通知

四财监〔2023〕123号

四平市商务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四财监〔2022〕319号),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于2022年11月开始对你局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已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向你单位进行了反馈,你单位未有异议。现就你单位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往来账核算收支:(1)2021年5月支付多家商户工会消费券款项611,000.00元。返还市总工会剩余消费券款项1,389,000.00元。(2)2021年11月收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8,000.00元。(3)2021年11月机关工委转来疫情防控经费5,000.00元。(4)2021年11月发放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8,000.00元。共计4笔2,021,000.00元。 

  违反规定: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 

  (二)原始票据不符合规定:2021年2月项目促销费(支付宝)3,000,000.00元,2021年3月成品油促销300,000.00元,2021年4月嗨购日促销经费1,800,000.00元等白条列支共计17笔20,979,100.00元。 

  违反法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吧 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的规定。 

  (三)结余应缴未缴财政:占用2021年结余54269.04元。具体是:2021年12月将15万元结余中54269.04元转入应付款。 

  违反法规:不符合四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平市市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四财预[2018]521号)第十二条“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市级部门应及时与财政局就预算指标、资金支出、预算科目等情况进行核对。市级部门应在3月31日前完成对结余资金的清理并将清理情况区分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和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报财政局,财政局收到市级部门报送的结余资金清理情况后,应及时发文收回结余资金。”的规定。 

  二、整改决定 

  (一)责令单位改正,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单位予以纠正,按规定填制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严禁列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建议逐笔整改。 

  (三)根据四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平市市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四财预[2018]521号)第二十七条“市级部门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财政局应责成其进行纠正,对未及时纠正的,财政局可将有关资金收回。”的规定。建议余额全额收缴入库。 

  以上整改意见请认真执行,并于接此通知后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市财政局监督评价局。 

  联 系 人:市财政局监督评价局 贺久桐 

  联系电话:3268228  17767732547 

  四平市财政局 

  2023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