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国资〔2021〕44号
四平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房屋出租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将位于四平市英雄大路2220号农机综合楼的车库(面积27平方米),按评估价格进行公开招租。按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收入上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此 复
四平市财政局
2021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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