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
信息报送    站群导航      登录        注册   
关闭

市直

区(县)

双辽市人民政府 梨树县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首页>>财政信息>>通知公告

四平市财政局   2020-11-09   来源:四平市财政局
四平市财政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附件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不予处罚的情形 不予处罚的依据 备注
1 对违反财政、会计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四平市财政局 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三款  
2 对违反财政、会计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四平市财政局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3 对违反财政、会计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四平市财政局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4 对违反财政、会计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四平市财政局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5 对违反财政、会计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四平市财政局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6 对违反财政、会计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四平市财政局 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从轻处罚的情形 从轻处罚的依据 备注
1 对违反财政、会计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四平市财政局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2 对违反财政、会计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四平市财政局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3 对违反财政、会计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四平市财政局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4 对违反财政、会计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四平市财政局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减轻处罚的情形 减轻处罚的依据 备注
1 对违反财政、会计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四平市财政局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2 对违反财政、会计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四平市财政局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3 对违反财政、会计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四平市财政局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4 对违反财政、会计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四平市财政局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免予行政强制的情形 免予行政强制的依据 备注
        我局无行政强制权力。
           
           
           
           
           
四平市财政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xls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