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教指〔2020〕127号
铁东区、铁西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0〕685号)要求,现下达各区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4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8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56万元。此项指标列2020年有关预算科目,其中: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要严格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督〔2019〕4号)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坚持从最困难的地方做起,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按轻重缓解安排优先次序,合理确定工作目标,量力而行,按照规划,尽快组织项目实施。争取到年底前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现有56人大班额,基本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方面短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现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
二、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一)通过新建、改扩建和修缮必要的校舍,有序增加整体教育资源不足地区的学位供给,消除城镇“大班额”。
(二)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基本办学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求,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澡堂、厕所建设,配备洗浴、饮水、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对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要结合实际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基本教育教学需要。
(三)按照教育信息化“三通”要求,在宽带网络接入学校的条件下,完善学校网络教学环境,为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配备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支持“互联网+教育”试点建设。
三、各区要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00号),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补助资金严禁用于人员支出、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补充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2.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区域绩效目标表
四平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