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表扬的通知》(吉河办联[2020]32号)文件要求,拟推荐卢娜同志申报吉林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突出贡献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7日。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监督,提出意见,反馈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来信来访接待:四平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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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
2020年9月1日